开云官方开展云南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抢救、保护和传承;云南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调查、采集和立档保存,以及数字化处理和数据库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云南文化艺术图片库和民族文化音像库的建设。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信息采编部、资料管理部、传承培训部、规划保护部。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1人,退休46人)。
一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党建引领业务,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不断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省非遗保护中心议事规则,2024年组织召开26次党总支会议,传达学习90项学习议题,审议研究28项工作事项;组织召开28次行政办公会,传达学习21项学习议题,审议研究67项工作事项。三是规范化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2024年共开展6次主题党课宣讲、完成18次主题党日活动。四是根据厅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驻厅纪检监察组巡察及交叉检查的反馈意见,省非遗保护中心党总支逐条梳理整改内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改工作。五是坚持强基固本,扎实开展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建设。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线上线下党建工作。全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2024年党总支组织到挂联帮扶点开展调研回访工作2次,总支领学讲党课,并在帮扶工作中探索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新方法。六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筑牢风险防控意识。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总支会议3次、党总支负责同志讲授廉政党课3次;注重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制定《省非遗保护中心“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纠治行动工作方案》,全体干部职工自觉签订承诺书并严肃自查;及时传达学习各类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定期监督检查党员的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情况,2024年全年开展廉政谈线次,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八是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等研判工作,召开意识形态相关专题会议2次,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16项,加强对主管网络平台内容的监督管理,严守阵地。九是抓好党建促群团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福利保障,慰问生病的离退休、在职干部职工;鼓励青年职工参加各级团组织活动;组织工会会员开展红色教育、文娱体育活动,增强凝聚力。
一是建立健全了议事规则,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工作事项通过议题形式,由党总支会会议和行政办公会对事项工作方案及经费预算进行集体决策,决策后由相关部室组织实施。二是加强中心规范性制度文件的梳理工作,健全制度管理体系。集中梳理现有的36个规范性制度文件,集中对16项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制订和完善了《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培训费管理规定》《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会议费管理规定》《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融入国家非遗系统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重大战略。2024年4月,全国会委员巴莫曲布嫫等10名代表提出“在云南省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重大试点项目”的议案,得到文旅部的积极支持,专家组于2024年11月14日18日赴昆明和楚雄进行调研,同时开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手工艺民间艺术之都”申报;跨境共享非遗项目“哈尼哈巴”联合申遗研究课题,2024年4月被立项为云南省哲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为联合申遗做好学术准备;牵头撰写《云南省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云南试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二是为解决全省非遗展示空间不足的问题,省非遗保护中心与昆明市博物馆联合在市博物馆举办“云南非遗实物展”,省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曾艳专程观展,给予高度评价,并对非遗保护工作提出要求。三是稳步推进省非遗馆建设。成立工作专班,通过政府采购委托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省非遗馆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论证和研判,提出“东南亚南亚(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更名请示,同时对建设模式、可行性研究方向和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四是融合新市场新业态,举办3期“非遗赋能乡村振兴”培训参训人群300余人,在非遗促进消费、带动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加强学术研究,提升非遗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能力。与中国社科院、北航等高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非遗可持续发展课题研究”“虚拟现实文化遗产保护、传播关键技术与平台研究”,承接全国教育基金项目《非遗探索者》系列丛书《如果服饰会说话彝族服饰探秘》(浙江教育出版社)编撰工作;推进《云南非遗研究(第三、四辑)》《传承人名录(第四卷)》《代表性项目名录(第五卷)》出版工作;完成《第十三届歌舞乐展演画册》《2024年非遗田野调查培训工作纪实》编撰印刷工作;启动编撰《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操作指南》;撰写完成《云南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传承与保护调研报告》和《关于安宁丁钱骨伤疗法(暂定名)项目的调研报告》。二是不断完善非遗名录体系。协同厅非遗处完成了第六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第七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评审工作。三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在楚雄举办“云南省2024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业务骨干田野调查培训”,邀请巴莫曲布嫫、冯晓华、伍琼华等知名学者专家授课,来自全省16个州市各个县区、乡镇的130余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参加培训,田野调查成果丰硕,完成调查日志394篇,调查报告16篇12.6万余字,拍摄图片12803张,有效照片1927张,拍摄视频素材1298G,拍摄时长6132分钟,形成汇报片16部时长130余分钟,锻炼了非遗业务骨干,提升了田野调查水平;举办云南省非遗传播工作通讯员培训班,培养常态化的非遗传播专业队伍。四是持续推进传承人记录工作。2024年开展14个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项目,配合厅非遗处开展2020年6个、2021年12个国家级传承人记录项目通查验收工作;完成2024年度60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招标工作。五是完成云南围棋子(云子、永子)制作技艺、傣族白象马鹿舞、打陀螺2022年度保护专项资金验收工作。组织百余名传承人参加“大家”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指导大理州、玉溪市开展大家系列活动。组织传承人赴北京参加国家图书馆举办的“人口较少民族口头传统典藏计划启动仪式暨云南省试点工作成果展演展示活动”。六是持续做好数字化保护工作,推进云南省非遗数据库系统和非遗保护网站建设。完善106个数据控制字段,截至目前,录入12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34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25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318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第1至2届云南省传统戏剧曲艺汇演、第1至12届云南省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2016年至2022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11期云南非遗公开课、16次非遗展演展览活动、全国非遗保律法规、19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成果、12个非遗专题培训数据资料,共录入数据13.5TB,其中文档4000余个、图片20000余张、音视频3000余个。
组织对外交流省内外展示活动12次,国外展示体验活动4次。2024年春节期间,组织传承人参加春晚系列宣传活动;组织传承人参加河北非遗展示、北京图书馆展示活动;作为理事单位成员参加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年会暨二届五次理事会;组织传承人赴陕西省榆林县参加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非遗和旅游深度融合交流活动暨全国民歌展演活动;组织传承人参加在山东济南举办的第八届中国非遗博览会;组织传承人参加在武汉举办的长江文化艺术季锦绣长江非遗展示活动;组织传承人参加2024年“共饮长江水”长江文化艺术周(芜湖)长江流域非遗美食展活动;赴迪庆州参加“高质量推进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展示交流系列活动”;组织专家、传承人赴约旦开展民族文化讲座、饮食类非遗交流活动,柬埔寨、缅甸、老挝等国开展非遗展宣传展示活动。
一是持续打造云南非遗传播品牌。组织实施2024年第四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评选出24个奖项;完成第二届“云南非遗伴手礼”评选,其中入选作品共236件,优秀入选作品73件。二是传统非遗展示活动持续推进。组织“福花迎新春幸福彩云南”2024春节系列活动,组织全省“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宣传展示系列活动,组织开展7次全省非遗巡展、非遗集市活动。举办“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巡展(第二十二期)暨2024年易门县“二月二”非遗宣传展”;举办云南省非遗巡展(第二十三期)暨“庆州庆非遗大理行”国家级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果展;开展州市非遗成果主题展示3场(临沧、丽江、红河)。三是不断创新传播方式,受益更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10期“云南非遗公开课”直播活动,抖音号粉丝量5777位,累计观众28.3万人,浏览量260余万次;参加第28届中国南亚博览会非遗宣传展示活动、云南文化产业博览会;从中心现存服饰、绣片、乐器、字画等14类427种8165件实物中遴选出300余件在市博物馆举办“云南非遗实物展”,期间省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曾艳以“四不两直”的方式观展并给予高度评价。
组织传承人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活动5次。一是举办2024年分别在昆明1903街区、昆明大悦城广场、昆明市博物馆举办非遗进社区活动3期。二是组织传承人到云南老年大学开展“九九重阳非遗添彩”活动。三是开展云南省首届“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评选,评审入选38个优秀案例。四是组织云南省2024年“非遗进乡村”永胜县片角镇活动。五是协助非遗处完成“非遗进景区、进酒店、进民宿”工作方案制定、资料收集和联络工作。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2980786.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60749.36元,占总收入的99.4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037.56元,占总收入的0.5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98319.06元,增长26.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278346.88元,增长30.0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480027.82元,下降80.00%。主要原因是增加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保护经费。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3381554.86元。其中:基本支出6401408.40元,占总支出的27.38%;项目支出16980146.46元,占总支出的72.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92613.56元,增长28.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9453.18元,下降4.61%;项目支出增加5502066.74元,增长47.9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基本支出减少,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保护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01408.4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82617.87元,占基本支出的93.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8790.53元,占基本支出的6.54%。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80146.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保护项目经费7801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省非遗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项目经费3437008.82元,主要用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展演及田野调查、传承人培训等工作。
提前下达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经费4871913.76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60749.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7%。与上年相比增加5278346.88元,增长30.02%,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5%。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932744.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7%,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4%。主要用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展演、非遗业务骨干培训、国家级及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激励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4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项目经费属于中央资金,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955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社会保险资金的清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3302.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完成年初预算的96.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变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514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完成年初预算的89.3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清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999.00元,决算为41951.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64.09元,下降8.2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00.00元,决算为37244.0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78%,完成年初预算的9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99.00元,决算为470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22%,完成年初预算的77.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50.09元,下降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14.00元,下降17.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14.00元,下降17.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999.00元,支出决算为41951.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2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64.09元,下降8.2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900.00元,决算为37244.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99.00元,决算为47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1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50.09元,下降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4.00元,下降17.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14.00元,下降17.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开云官方。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宣传、展示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总额5116169.18元,其中,流动资产3461420.19元,固定资产1201160.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3588.2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8651.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5969.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44.48平方米,账面原值名义金额1.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3010.77元。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94624.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88324.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存款利息收入、税局返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